沈阳智能回收箱设计

事实上,我们天天在丢掉着大量的可回收物,以上所述的废弃物只是总量的一角。据北京市环保基金会统计,北京市年产垃圾中有废塑料36.2万吨,而一吨废塑料可生产0.37~0.73吨油;每回收一吨饮料瓶塑料可获利润8000元。有废纸38.8万吨,每回收一吨废纸,可造好纸0.85吨,节省木材3立方米,节省碱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好纸减少污染74%。有废玻璃15万吨,利用碎玻璃再生产玻璃,可节能10~30%,减少空气污染20%,回收箱设计减少采矿废弃的矿渣80%。智能回收箱有废电池2.37亿支,利用废电池可回收镉、镍、锰、锌等宝贵的重金属,同时可减少重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有废金属3.5万吨,每回收一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可减少75%的空气污染、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比用矿石炼钢节约冶炼费47%。有废食品草木121.3万吨,每回收一吨这类垃圾,可生产0.6吨有机肥,也可生产垃圾燃料,作为发电、供热的燃料。

《汉书·五行志》:“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灰即垃圾;黥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为上古五刑之一。如今随地乱扔垃圾,不过就是遭受几个路人的白眼,最多罚点钱,但在商鞅的时代,乱扔垃圾可是要在脸上刺字,告诉所有人“此人不讲文明”的。《韩非子·内储说上》中也提到:“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也就是说,在路上扔垃圾,是要剁手的。即便制定了如此残酷的律条,也还是很难保证道路完全整洁,故而当时还设置了“条狼氏”一职。《周礼·秋官》中,就有一些关于“条狼氏”的记载。“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男、子则二人。”清代的顾炎武在《日知录·街道》中解释道:“古之王者,于国中之道路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条,为洗涤之涤;狼扈,则指纵横散乱之人或物。可见“条狼氏”的职责是清除道路、驱避行人,算是环卫工人与城管的结合。先秦时期,还出现了下水道,用于排污水和雨水。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环境的要求提出,城市垃圾处理就是一个首要问题。在公共场所或者家庭私人领域,垃圾处理问题都不容小觑,其个中环节表现在垃圾收集,垃圾分类,垃圾运输,垃圾处理等。目前城市垃圾桶都是用脚踩和用手掀开或者是开口露天的,这给垃圾收集。该控制系统主要采用了DSP处理、语音识别和超声波检测等技术,能够准确判断用户位置,规划行进路线,躲避道路上的障碍,准确到达目的地,并按照语音提示开启或者关闭垃圾桶盖,随叫随到,展示了现代生活中家居设备的智能化和舒适性。设计了一种由智能分类垃圾桶和微信平台共同构成的智能垃圾分类系统。智能分类垃圾桶主要包括自动开合、检测分类、压缩存储三大功能。样机采用皮带传动机构、剪式机构等机械结构,融合红外感应传感器、金属传感器等传感器。

很多政策制定者不考虑实际情况。有的所谓专家说:有些公民只图自己方便不考虑公共利益。这位专家的经济学怕是挂过科,我想说:我们不仅要考虑公共利益,还要考虑社会总成本和社会总效用。本来可以设置专人来进行垃圾分类,现在非得弄成每个人都要去分类,大家想一想是不是浪费了所有人的时间。分类就分类呗,还分四类,我就坐家里分类不干活了?我觉得把有害垃圾分出来是合理的,其他的没有太多必要吧。此做法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社会分工的作用。垃圾桶还撤掉了,撤掉之后人们乱扔垃圾的现象又多了,因为没有垃圾桶啊!我不可能为了一个垃圾跑到垃圾分类站去吧(走在路上)。还有,不是什么都要去制定法律,法律和自由本身就是一对相互驳斥的东西。太多的法律必将丧失自由,太多的自由也将影响法律,所以它们需要达到一个均衡点,均衡点知道什么意思吗?市场经济我们强调的是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要相互结合,而不是谁越界的问题。但是往往政策制定者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这就导致政策是制定了,但是执行效果呢?很差!举个例子:限塑令。还有,不遵守垃圾分类,为什么会影响社会信用?这跟社会信用有什么关系?这一点我一直想不通。央行也不管管,什么都跟信用扯上关系了。这是一种透支信用管理和法律权威性的行为,后果很严重。以史为鉴,告诉我们很多东西不能太激进,为啥要稳中求进?是有道理的,然而垃圾分类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执行的方式方法嘛,呵呵了。一句话给他们(法规制定者,法规执行者等)还是:吃的太饱【搞的袁老(袁隆平)都想要减产了】,事情太少!导致的,改革难点还有很多很多,要有的放矢。还有,谁说日本的做法就完全正确?我们也可以从国情出发制定符合我们国家垃圾分类的方式方法,中国在各领域从跟跑到并跑,少数领域领跑不正是那种不唯书不唯上的突破精神造就的吗?我相信我们的垃圾分类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也有许多地方可以改进,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