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质回收房设计

市民在家中或单位等地产生垃圾时,应将垃圾按本地区的要求做到分类贮存或投放,并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可回收的非生物垃圾,如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等投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二、对不可回收的垃圾,如腐烂垃圾、厨房垃圾、果壳、花草、衣服等投放到指定的另一个垃圾桶内。三、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日光灯管、电灯泡、电子元件、药品、放射性物质,盛装有物质的瓶罐等,投放在指定的另一个垃圾桶内。

既然城市垃圾蕴藏着大量的再生资源,回收房设计环保企业又将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何实行垃圾从源头分类至今没能开展起来?首先是源头配合不力,群众还没有看到分类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其次是分类后收集转运问题;第三是回收利用技术落后。为此须做到:1、宣传教育经常化。提高每个公民的环境意识是当务之急。2、垃圾清运企业化。北京回收房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向企业化运作方式转变,公办、私办平等竞争。3、环保企业科技化。用高科技武装环保企业,避免出现二次污染。

很多政策制定者不考虑实际情况。有的所谓专家说:有些公民只图自己方便不考虑公共利益。这位专家的经济学怕是挂过科,我想说:我们不仅要考虑公共利益,还要考虑社会总成本和社会总效用。本来可以设置专人来进行垃圾分类,现在非得弄成每个人都要去分类,大家想一想是不是浪费了所有人的时间。分类就分类呗,还分四类,我就坐家里分类不干活了?我觉得把有害垃圾分出来是合理的,其他的没有太多必要吧。此做法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社会分工的作用。垃圾桶还撤掉了,撤掉之后人们乱扔垃圾的现象又多了,因为没有垃圾桶啊!我不可能为了一个垃圾跑到垃圾分类站去吧(走在路上)。还有,不是什么都要去制定法律,法律和自由本身就是一对相互驳斥的东西。太多的法律必将丧失自由,太多的自由也将影响法律,所以它们需要达到一个均衡点,均衡点知道什么意思吗?市场经济我们强调的是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要相互结合,而不是谁越界的问题。但是往往政策制定者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这就导致政策是制定了,但是执行效果呢?很差!举个例子:限塑令。还有,不遵守垃圾分类,为什么会影响社会信用?这跟社会信用有什么关系?这一点我一直想不通。央行也不管管,什么都跟信用扯上关系了。这是一种透支信用管理和法律权威性的行为,后果很严重。以史为鉴,告诉我们很多东西不能太激进,为啥要稳中求进?是有道理的,然而垃圾分类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执行的方式方法嘛,呵呵了。一句话给他们(法规制定者,法规执行者等)还是:吃的太饱【搞的袁老(袁隆平)都想要减产了】,事情太少!导致的,改革难点还有很多很多,要有的放矢。还有,谁说日本的做法就完全正确?我们也可以从国情出发制定符合我们国家垃圾分类的方式方法,中国在各领域从跟跑到并跑,少数领域领跑不正是那种不唯书不唯上的突破精神造就的吗?我相信我们的垃圾分类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也有许多地方可以改进,加油!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垃圾增多的原因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消费增加了。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市垃圾的清运量是2500多万吨,1996年城市垃圾的清运费是1.16元/吨,是1979年的4倍。经过高温焚化后的垃圾虽然不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但它投资惊人,难道我们对待垃圾就束手无策了吗?办法是有的,这就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1)湿垃圾(有机垃圾)在有机垃圾加工利用厂被加工成有机肥或有机复合肥,用于绿化或农业施肥。(2)干垃圾(无机垃圾)在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被进一步细化分类为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可回收利用成分,再由相应的再生利用厂进行再生利用。(3)有害垃圾在有害垃圾分拣处置站分拣,可回收利用物送去回收利用,残渣进行焚烧或安全填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