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重磅: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
发展循环经济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今后五年深入、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
一、准确把握发展新形势,谋划下一阶段循环经济发展新思路
“十三五”时期,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部署,在资源产出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我国循环经济推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新时期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体系,也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作出了具体要求,加快行业提质增效的升级步伐。
《规划》强调市场主导,强化创新对循环经济的引领作用,以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资源保障能力,重点解决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出新时期循环经济发展任务体系
《规划》明确了三大重点任务,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朝着创新驱动方面发展。 在绿色生产中,健全产品绿色设计政策机制、评价技术规范等,提高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在园区循环化发展中,普遍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发展,推动企业在生产、建设全过程实现循环发展模式,鼓励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中,进一步拓宽大宗固废利用渠道、扩大利用规模。在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中,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和标准规范。 二是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 《规划》首次提出,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网络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对提高规范化回收企业对个体经营者的整合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托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解决长期以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不一致,各部门规范、标准不一致的根本性举措。同时,也首次提出完善二手商品流通法规,为二手商品交易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等相关内容,明确其关键是实现绿色回收,善用资源,合理利用。另外,从强化再生资源对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的高度,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主要品种以及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兴品种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提出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的推广使用制度等明确要求。 三是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规划》对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康养等循环链接,鼓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坚持科学精准施策,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规划》紧扣长期困扰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顽疾,逐一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精准破解行业重点难点问题。本次在重点任务中单独设立了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章节,着重补短板,强弱项。 一是解决再生资源经营者的场地合规性问题。 回收场地合规性是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肠梗阻”、“断头路”,广大再生资源经营者因场地没有纳入城市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导致在回收设施设备、外观形象、环境与消防安全等投入不足,经营车辆的路权难以保障,现有的分拣中心、中转站难以承接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的分类回收,经营场地与当前城市建设存在较大的不协调、不配套现象。此次《规划》明确提出了政策保障,明确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为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扩大分拣加工能力、提升技术水平。《规划》提出,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厨余垃圾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规划》明确通过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突破一批再生资源高质循环等领域的绿色循环关键共性技术及重大装备。 三是开展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 计划以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人口较多的城市为重点,选择约60个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将统筹布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设置回收交投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将为重点城市的再生资源体系合规性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增强广大居民的获得感,推进再生资源企业从“废品买卖型”向“环境服务型”转型升级。 《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的引领性和指导性文件,为提升全社会生产、生活的循环发展水平,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实现资源保障提供了重要支撑。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时代,我们将以《规划》为契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总布局,为“十四五”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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